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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乱十二_文言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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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什么是“四乱”呢?

  管仲说:“家中有疑忌正室的小妾,这是家乱;庶子疑忌嫡子,这是宗乱;朝廷里有疑忌宰相的大臣,这是国乱;任命的官员昏庸无能,这是众乱。”

  [所以说:“确立谁为天子时,不能引起各地诸侯的疑虑;分封王侯的时候,不能让朝中大夫疑虑;立正妻的时候,不能让妾疑忌;立嫡子的时候,不能让庶子疑忌。一有疑忌就要有所行动,不分正偏、长幼就要争斗,没有秩序就会互相伤害。因此把同一职务任命给两个大臣,国家必然发生动乱,没有发生动乱是因为国王还健在,依靠国王平息纷争,大臣们有所畏惧,还不敢乱来。国王一死,必乱无疑。同时立两个嫡子的情况也一样。另外,大臣疑忌国王,没有不危害国家的;庶子疑忌家长,没有不危害家庭的。”]

  【经文】

  何谓“四危”?

  又曰:“卿相不得众,国之危也;大臣不和同,国之危也;兵主不足畏,国之危也;民不怀其产,国之危也。此治乱之形也。

  凡为人上者,法术明而赏罚必者,虽无言语而势自治;法术不明而赏罚不必者,虽日号令,然势自乱。”

  [管子曰:“理国有三器,乱国有六攻。明君若能胜六攻而立三器,故国理。不肖君不能胜六攻而立三器,故国乱。三器者何也?日号令也,斧钺也,禄赏也。六攻者何?曰亲也,宾也,货也,色也,巧佞也,玩好也。三器之用何也?曰非号令无以使下,非斧钺无以威众,非禄赏无以劝人。六攻之败何也?曰虽不听而可以得存,虽犯禁而可以得免,虽无功而可以得富。夫国有不听而可以得存者,则号令不足以使下;有犯禁而可以得免者,则斧铱不足以威众;有无功而可以得富者,则禄赏不足以劝人。号令不足以使下,斧钺不足以威众,禄赏不足以劝人,则人君无以自定也。]

  【译文】

  什么是“四危”呢?

  管仲又说:“国家的危险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公卿和相国得不到群众的拥护;二是大臣们不能同心协力;三是统帅军队的元帅不足以引起敌人的畏惧;四是人民不关心生产。这就是识别天下大乱或天下大治的标准。

  “凡是作为最高领导者的,法策、法规严明,赏罚必定兑现的,虽然不用多少宣传口号,大势所趋,国家自然能达到大治;法令、策略不明,赏罚又不兑现的,即使天天发号召,也必然要大乱。”

  [管仲说:“治国有三种武器,乱国有六种隐患。英明的国王如果能战胜这六种隐患,掌握这三种武器,国家必然会得到治理。昏君不能战胜六种隐患,掌握三种武器,所以致使国家动乱。三种武器是什么呢?一是号令,二是刑罚,三是俸禄和赏赐。什么是六种隐患呢?一是亲信,二是宾师(没有官职而被国王敬重的人),三是行贿的人,四是女色,五是善于钻营的小人,六是陪你玩赏的人。三种武器有什么功用呢?没有号令不能驱使臣民;没有刑罚不能在群众中产生威摄力量;没有赏禄不能鼓舞人效命。六种隐患为什么会导致败亡呢?这六种人虽然不服从法令也可以安然无羔,虽然犯了法也可以逃避法网,虽然没有功也可以发财致富。一个国家,有了不守法也安全的人,就不能让下边的人服从号令;有违法不究的人,法律就没有了尊严;有无功受禄的人,奖赏和薪水就不起作用。这样一来,当国王就失去了坐稳江山的武器。]

  【经文】

  是故势理者,虽委之不乱;势乱者,虽勤之不治。尧舜拱己无为而有余,势理也;胡亥、王莽驰骛而不足,势乱也。

  [商子曰:“法令者,人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一免走而百人逐之,非以免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盗不敢取,由名分之定也。

  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也;势乱者,不可治也。夫势乱而欲治之,愈乱矣;势治而治之,则治矣。故圣人治治不治乱也。圣人为人作法,必使之明白易知,愚智偏能之。故圣人立天下而天下无刑死者,非可刑杀而不刑杀也,万人皆知所以辟祸就福而皆自治也。明主因治而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故曰:善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是故明主审法度而布教令,则天下治矣。

  [《左传》曰:“国将亡必多制。”杜预云:“数变法也。”]

  【译文】

  因此可以说,体制、风尚构成了治理的格局,体制合理,顺其自然,国家就不会发生动乱。相反,即使手忙脚乱,也不会治理好。尧舜垂拱,无为而治,都显得雍容有余,因为其体制是治理的格局;胡亥、王莽奔驰忙碌,都制止不住天下大乱,因为其体制就是致乱的格局。

  商鞅说:“政策法令,是人民的生命,国家的根本。上百个人追捕一只野兔,不是因为一只兔子可以变成一百个,而是由于兔子的所有权还没有确定。卖兔子的人市场上到处都有,但是盗贼不敢随便拿,因为归谁所有已经明确。由此可以知道,确定名分(解决所有权),是治国的基本原则。名分不确定,所有权不明确,势必要发生混乱。如果体制是治理的体制,想乱也乱不了。体制是混乱的体制,想治也治不了。是混乱的体制,越治越乱。是治理的体制,治理就很容易了。所以圣人只治理具备治理体制的国家,不治理其体制就是动乱根源的国家。圣人为人民群众制定法律,一定要让老百姓对法律明白易知,通俗易懂,人人都能做到。所以在圣人建立的国家里,没有因犯法而被杀的。倒不是该杀不杀,而是因为人人守法,人人避祸就福,人人自我教育。英明的君主以根本体制为基础治国,所以才会出现天下大治的盛世。”]

  因此,我们说,善于治理国家的人,是在改造国家体制上下功夫,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所以英明的国家领导人反复研究审视法律制度,而后颁布命令,天下就会实现大治。

  [《左传)说:“一个国家快要灭亡的时候,必然会有许多政策制度出台。”

  杜预解释说:“这里的意思是变法频繁。”]

  【经文】

  论曰:夫能匡世辅政之臣,必先明于盛衰之道,通于成败之数,审于治乱之势,达子用舍之宜,然后临机而不惑,见疑而能断,为王者之佐,未有不由斯者矣。

  【译文】

  结论:能够匡扶世道人心、辅佐国家大政的权臣,务必要首先明白盛衰的道理,精通成败的奥秘,研究造成大治或大乱的体制根源,通晓各级领导的任用和罢兔的规矩,再加上面临纷繁复杂的时局而不迷惑,遇到疑难、棘手的问题能断决——做为君王的辅相,古住今来,没有不首先从这里做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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