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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黑板报宣传资料之-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一

02-22 14:27:25   分类:安全文稿   浏览次数: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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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制订《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什么?

  制定《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四、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向劳动者告知什么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六、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七、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按合同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九、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十、《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十一、《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可以约定服务期吗?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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