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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试行)_

05-05 14:49:51   分类: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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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

表现

审美

情趣

39.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热爱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之美。

40.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有一项艺术特长,对艺术作品有一定的体验和再现能力。

1.音乐、美术课表现及成绩。

2.在各级艺术活动中获奖证明。

3.参加1-2个学生社团,并有活动记录。

审美

表现

41.认真上艺术课,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艺术展示活动。

42.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创新

意识

实践

能力

创新

意识

43.乐于接受新事物,善于质疑,勤于探索。

44.积极参加创新性学习,有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1.探究与创新的典型记录。

2.综合实践活动记录材料。

实践

能力

45.认真参加劳技、学生社团等活动,形成自己特长。

4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自己的活动成果或作品。

以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内容体系的一级指标由六个维度构成;二级指标总共由17项内容构成;三级指标总共由46项内容构成。

在运用该指标体系实施评定时,要认真对每个学生个体的综合素质逐条评定。

五、评定标准

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①②维度实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③④⑤⑥维度实行等级评定,即根据学生自评、互评、师评的结果评出合格与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而后再根据各自的权重,得出六个维度的最终结果。

(一)具体评定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分为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四个评定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 14项。

评定说明:达到评定指标中的8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2、3、6、10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2.交流与合作评定标准:

交流与合作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团队精神、沟通与分享两个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评定说明:达到评定指标中的2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5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3.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评定标准:

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效果四个评定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11项。

评定说明:

A等:至少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9项及其以上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7—8项规定要求。

C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4—6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3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4.运动与健康评定标准:

运动与健康评定标准分为生活方式、身心健康、运动素养三个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9项。

评定说明:

A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8项及其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38项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6—7项规定要求。

C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4—5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3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5.审美与表现评定标准:

审美与表现评定标准分为审美情趣、审美表现两大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

评定说明:

    A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 4项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 3项规定要求。

C 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2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1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6.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评定标准:

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两大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关键评定指标(即关键行为表现),共4项 。

评定说明:

    A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 4项规定要求。

    B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 3项规定要求。

C 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2项规定要求。

D等:达到关键评定指标中的1项及其以下规定要求。

(二)其它评定事项

1.学校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年合成一次,初中毕业时再合成一次。

2.等级合成方法(此过程由计算机自动生成)

(1)综合素质评定中①②维度的等级汇总方法:

师评等级为合格且自评和互评至少有一个合格,则学期总评等级为合格;

两学期等级合格,学年总评等级为合格;

九年级等级合格且七年级、八年级至少有一年合格,毕业总评等级为合格。

(2)综合素质评定中③④⑤⑥维度的等级合成方法:

首先给自评、互评、师评的各项等级赋值:A=4、B=3、C=2、D=1;然后按照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学期、学年和毕业各项等级值,并按照四舍五入取整数的方法确定等级。

学期各项等级值=(师评等级值×60%)+(互评等级值×30%)+(自评等级值×10%)

学年各项等级值=(第一学期评定等级值×40%)+(第二学期评定等级值×60%)

毕业评定各项等级值 N=Qn20%+Bn30%+Jn50%(备注:Qn、Bn、 Jn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学年等级分值。)

六、评定方法

综合素质评定应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活动展示、作品集呈现、检测和查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学生自评、小组互评和教师集体评定,并综合其结果,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定。

七、评定程序

1.组织学生自评

学生自评由班主任组织进行。事前,班主任应当就学生评定的意义、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做出说明,提出要求。学生自评以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六个维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并为自己在六个维度确定1个评定等级。

2.组织学生互评

学生小组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班会等方式组织。

3.教师集体评定

由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和事实材料,充分协商后对学生进行评定。

4.初定评定等级,草拟评语

班主任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将学生自评、互评、师评的结果合成,初步得到六个维度的评定等级。根据初定评定等级和学生的特点、特长、发展潜能等因素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

    5.撰写评定报告及报审、记录

评定小组在完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评定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凡取得A等的学生名单要在所在学校内公示一周,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家长,并允许其申诉。评定委员会批准后,班主任将评定结果记入《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同时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要将评定结果上传教育局,一经上传不得更改。学生成长袋由学校建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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