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起航教学资源网范文写作领导讲话稿农林牧渔在全市依法治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依法治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05-05 17:33:39   分类:农林牧渔   浏览次数: 526
标签:领导讲话稿范文,如何写领导讲话稿,http://www.qihang56.com 在全市依法治林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七)深入开展林业“四五”普法活动
  为了创造良好的依法治林工作氛围,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将林业宣传工作与“四五”普法活动充分结合起来,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面向广大林业干部职工,面向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紧紧抓住“爱鸟周”、“环保世纪行活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采用新闻媒体、标语、传单、宣传车、考试、讲座和学校、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向林业职工、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取得了“四五”普法工作由提高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向提高林业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转变,提高了全体林业工作者特别是各级林业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林业事务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林业事务的转变,提高了全市林业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目的。如:仁和区林业局与区有线电视台合作,制作了6期宣传林业法律的《法制园地》节目,根据林区林业实际,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由林业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处室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讲解;米易县林业局针对近几年我市大力发展烤烟对林业的冲击,适时印发《告广大烟农书》、《林业知识宣传手册》和开展了发展烤烟与保护森林的调研工作;市林业局每年组织普法考试、印发《森林防火实用手册》、《林业法律法规知识简明读本》和购买林业法律书籍及在《绿色天府》杂志 “以案说法”栏目发表《盗树架桥 主雇都遭》等多篇文章,将普法与学习、普法与宣传、普法与案例相结合,丰富了普法的内容和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因此,我市的“四五”普法工作受到了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的肯定,张洪祥同志还获得了全国林业“四五”普法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二、当前依法治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填制仍有问题
  一是对违法嫌疑人填写时分不清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将法人的违法行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的违法;二是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制作仍不规范。该文书是证明行政机关将有关的法律文书交付给当事人,当事人已经收到的法律证明。在我们的检查中发现,不少的卷宗中只是把《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制作了送达回证,而对《林业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和《听证权利告之书》等也需送达行政处罚相对人的文书却没有制作送达回证;三是在填制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时,要求“承办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普遍存在承办人嫌麻烦,由一个承办人把两个承办人名字都签署了。毛泽东同志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执法人员,连如何签名都不知道,连签名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都搞不清楚,怎么能搞好执法工作?我不能不为我们执法队伍的素质担心,不能不为他们的办案质量担心。有个别县(区)林业局,去年总共只办理了十多件林业行政案件,但就没有一件是完全合法的。在这里我就不点你们的名了,请你们好好想想,今后怎没办?
  (二)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有待加强
  林业执法队伍经过多年的建设,我们的执法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少执法人员,甚至是个别领导干部仍没有把依法执法作为执法的准则,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他们知道法律的规定,也知道按规定要如何办案,但是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仍旧按习惯办案,抱着只要把案子办结就行,不管办案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典型的知法犯法。存在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一是执法人员认为老百姓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知道我们的办案程序是否有错误;二是执法人员觉得按程序办案,费力费事,太麻烦,执法程序想少就少,想省就省,还美其名曰是降低办案成本;三是执法人员觉得按程序办案没有权威性,不能满足他们作为执法人员的特权心理。
  (三)对“四五”普法重视不够,资料不全
  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单位基本上没有什么普法资料。“四五”普法都普了五年了,连十页资料都找不到,年初没有工作安排,年终没有工作总结,平时没有普法学习,年底没有普法考试。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领导重视不够,认为普法就是走形式,走过场。我觉得,有些单位普法的盲区就是领导没有得到普法,很多领导五年普法下来,没有做过一份普法答卷,没有参加过一次普法学习,没有看过一页普法书籍,试卷让办事人员代答,笔记叫办事人员代记,文章命办事人员代写。现在运松香还要别人出示运输证,森林法实施条例说成森林法实施细则,典型的林业“法盲”。
  (四)部分单位的法制机构仍不健全
  虽然我们取得了全国林业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全市依法治林工作也得到了省林业厅的表扬。但是,除盐边县林业局外,在坐的各位县(区)林业局和局属有关单位领导对依法治林工作的重视还是不够的。目前,除盐边县林业局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外,其它县(区)林业局和局属有关单位在林业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及经费的落实上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有的单位至今未以正式文件上报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有的单位的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至今未开展工作,有的单位至今未确定法制工作人员。
  三、下一步依法治林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认识依法治林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林业地位越重要、任务越繁重、事业越发展,越要加强法制建设,越要坚持依法治林。我们要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认真贯彻《决定》把依法治林确定为加快林业发展基本方针的要求,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把依法治林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1.坚持依法治林是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需要。一方面,《决定》的许多内容都需要以立法的方式固定下来。没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明确界定,《决定》规定的许多内容就容易流于空泛,难以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林业法制建设,加快林业立法工作,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监管体系,加强林业法制教育和生态道德教育。因此,贯彻落实《决定》,就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依法治林,把林业法制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着力予以加强。
  2.坚持依法治林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目前,我国正在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法制经济。它要求全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林业必须要适应这一时代发展的要求,把林业发展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强化法制观念,采取严格的法律手段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保护林业建设者的合法权益,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3.坚持依法治林是加快林业发展的需要。林业的性质、特点和任务都决定,林业建设的全过程都离不开法制。林业上的许多工作,都表现为一种执法行为。当前,我国正在全面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推进五大转变,努力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林业建设的任务相当繁重。要保证这些任务能够顺利完成,保护林业建设的成果,就必须加速推进依法治林,保证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4.坚持依法治林是加快林业立法的需要。必须制订林业立法规划,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消灭立法“盲区”;必须加强林业综合执法,整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改变执法形象,树立执法权威;必须加强林业执法监督,强化林业执法监管职能,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必须重视林业普法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的遵法、守法意识。
  (二)明确执法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努力建设高效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执法监督是依法治林的保障,是确保全面、严肃、公正执法的重要手段。要努力实现执法监督由注重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拓展,尽快建立起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三位一体”、及时高效、公正诚信的林业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1.严格执行有关的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较大林业行政案件备案和林业行政执法委托备案的监督制度,避免政出多门,政策超越法律,违法执法,越权执法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在正式签发前,要征求本机关法制部门意见,杜绝失当、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出台。规范性文件发布、查处较大林业行政案件和委托林业行政执法后,要按规定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层级监督职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权威。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侵权赔偿制和案件评价制等督查制度,强化林业主管部门内部监督。将行政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紧密挂钩,对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岗位,责任到人,做到“谁执法,谁负责”;将行政执法权力与行政主体利益彻底脱钩,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现象。对林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文书、证据材料应当按照规定立卷归档,严格案卷档案管理。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合理考核评价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业绩,对不合格案卷应当及时纠正,提高办案质量。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相关热词搜索:

  • 上一篇:在全市新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