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起航教学资源网范文写作领导讲话稿会议发言学法守法,构筑预防违纪、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

学法守法,构筑预防违纪、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

05-05 19:05:27   分类:会议发言   浏览次数: 134
标签:领导讲话稿范文,如何写领导讲话稿,http://www.qihang56.com 学法守法,构筑预防违纪、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

学法守法,构筑预防违纪、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

————中学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休业式法制讲座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根据学校安排,由我来给大家做法制讲座。我想利用一个小时的时间,重点和大家讨论“学法守法,构筑预防违纪、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这一主题。围绕这一主题,我主要谈三方面的内容:

一、加强学习,知法懂法

知法懂法是守法护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中学生来说,知法懂法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要通过学习,正确认识违纪、违法与犯罪三种行为之间的内涵及其界限。

1、违纪、违法与犯罪三者的内涵:

(1)违纪行为: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反《礼嘉中学一日常规》、《礼嘉中学课间行为“十不准” 》等校纪校规。课间行为“十不准”中规定,不准把手机、小灵通、随身听、MP3 等电子产品带到学校里来。这不是侵犯同学们的自由,而是为了同学们有一个正常的学习条件,因为这些物品会对同学们的学习产生严重的干扰作用。

案例一:有一个同学,以和家长联系为借口,不顾学校的纪律,要求家长为他买手机。家长在没有和学校班主任沟通的情况下,为孩子配了一只价值1200元的手机。该同学把手机带到学校来了以后,开始的时候是偷偷摸摸在宿舍里开机打电话、发信息,时间长了觉得不过瘾,就把手机带到教室里来使用,有几次竟然在上课的时候给别人发信息。这一违纪行为后来被班主任发现,并向家长汇报了情况。家长听了焦急万分,急忙到电信局去查了该同学手机的通话记录和话费。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该同学一个月的话费1500百元钱,通话单子打印出来,足足有十几米长,其中有许多信息都是在深夜11点到凌晨2点左右发的。到这个时候,家长才知道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一个月以来成绩大幅度下降,家里抽屉里的钱也无缘无故的少了几千元。

还有的同学把MP3 带到学校里来,不但课间听,连在上课的时候都偷偷把耳机插在耳朵里听歌曲,在课桌下打游戏,回家的路上,边骑自行车,边听耳机,结果有的同学造成了交通事故。所以,学校明令禁止学生在学校不准带手机、小灵通。再如:学校禁止把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进校园,完全是为了保障学生自身的生命安全。

(2)违法行为:违反《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旗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是这部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如果某同学发生这些行为,就是是属于违法行为: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se情、淫d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法律、法现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包括营业性网吧);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d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se情、mai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pin;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 犯罪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危害社会;第二,违反刑法;第三,应受刑罚处罚。

案例二:有一个职业中学的同学,平时不愿意接受学校老师和家长的教育,受电视电影里的一些警匪片的影响,模仿故事里黑老大的形象,在班级和学校里充当“老大”,后面总是有几个臭气相投的学习不要好的同学跟着他,到处惹事生非,欺负别人,还经常逃课上网。如果看到有人部顺眼,动不动就带了一些人去找人打架,并且经常用微笑的语言恐吓其他同学。同学们怕吃他的亏,个个见象躲瘟疫一样见到他就跑。有一次,这位同学在网吧里与本校的另外一个同学发生矛盾,双方对骂,并动手打了起来。事后,双方互不服输,都寻机报复。终于有一天,双方都叫了一帮人,带了凶器,在网吧附近发生群殴事件,这位同学被打成重伤,造成终身残疾,其他参与的人也有不同程度的受伤,并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同学和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本来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当矛盾发生时,同学双方因抱着互谅互让、团结友爱的方式协商解决,或者由老师和家长来协调处理,万万不可开口就骂,动手就打,更带了一帮人去找人报复,这样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使本来很小的一件事,升级为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不可弥补的严重后果。

务请同学们记住:玩火者必自焚,害人者必害己。一个不走正道的人,一个妄想通过一些邪恶手段建立自己地位谋取私利的人,他也许能够在某个时候某个地方有很强的势力,独霸一方,为害社会。但是,他不可能永远猖狂,在正义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他简直是个跳梁小丑。任何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最终都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

2、违纪、违法与犯罪三者的区别:

(1)危害的程度不同:

违纪行为:危害本人、危害他人、危害班集体、危害学校。如:乱丢乱抛废纸杂物,随地吐痰;课间大吵大闹,追逐奔跑,上课、集会时讲话等行为,破坏环境,污染环境,影响自己和他人学习、生活、休息。再如:给他人起绰号,辱骂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名誉受伤害。

    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危害自己、他人,而且危害社会。而犯罪是一种情节特别严重、对社会危害性特别严重的行为。

(2)处理的方式不同:

1违纪行为行为:有学校政教处按照校纪校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等第有: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七种。

2违法、犯罪行为:有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等国家政法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受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犯罪行为要受刑罚的处罚。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触犯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虽然是未成年人,但犯有以下八种罪行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进行刑罚处罚: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q####j、抢劫、贩卖毒pin、放火、爆炸、投毒。

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工读学校和少管所就是对不满十六周岁的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收容教养的场所。

案例三:高三有一个同学。平时自由散漫,对自身要求不严,不尊重老师和同学,不肯接受老师和同学的批评和建议,常常和老师顶嘴。一天,该同学在课上用手机给别人发信息。(学校规定:不准把手机带进学校,更不准在课上玩电子产品等。这是违纪行为。)班主任看到该同学在拿手机发信息,于是就叫他站出来,并要收缴他的手机。这是,该同学恼羞成怒,竟然动手朝着班主任的脸上就打,班主任没有防范,被打得眼睛发涨,鼻孔出血。事后,该学生知道自己的行为要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立即打电话给他的父亲,谎称自己在学校里被老师打了,要父亲来学校为他报复。他父亲正好在和几个人酗酒,几近醉酒状态,接到儿子的电话后,没加分析,信以为真,头脑一发热,立即赶到学校,冲到学校办公室,还没有听从老师的解释,就破口骂人,恶语相加,并和自己的儿子一起,欲对过来劝导的其他老师大打出手(很显然,这位同学和他的父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学校马上报警,父子俩人被公安人员控制,并被警车带到派出所处理,阻止了一起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事件发生。由于这位同学的行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法律法规,学校看其父亲有悔改的表现,并从挽救该学生的角度出发,放他一条生路,没有提出追究该父子俩的法律责任,对动手打人的学生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

该同学被学校开除后不久,没有吸取教训,不肯悬崖勒马,到附近一所中学去寻衅滋事,又动手打人,结果被学校老师和同学当场抓住,扭送当地派出所。

3、违纪、违法与犯罪三者的联系:

三者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是一念之差,半步之遥。违纪违法犯罪三者之间是一种渐变的过程,随着数量、情节、危害程度的变化,三者之间也随之转换。

案例四:前几年有个初三的男同学,在小学和初一读书时,在班级里以及村上就有小偷小摸的不良习惯,看到别人的文具用品,只要是自己没有的或者自己喜欢的,在乘人不注意的时候,总是顺手牵羊,随便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次数多了,胆子也越来越大,初二时该同学把学校楼梯上的铜条拉下来,把别人自行车上的零件拆下来去买钱。到初三时,该同学和另外几个同学,半夜里不睡觉,翻越常发集团的围墙,把厂里用于制造柴油机的铜条偷出来,被厂里保安人员当场抓获,扭送派出所。

[1] [2] [3]  下一页

相关热词搜索:

  • 上一篇:大河中学初中部教师学习讲稿
  • 分享到: 收藏
    评论排行